為了規范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公司勞動用工制度,近日,人力資源處組織人員集中精力,針對公司四月份集中續簽勞動合同的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摸底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續簽合同。
這次集中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共涉及30部門724人,根據公司規定這次續簽人員合同期限1—5年。
這次訂立勞動合同,公司本著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的原則,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的有關勞動合同簽訂規定執行,并經研究對有關人員暫不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履行勞動合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人與勞動者雙方簽字、蓋章、注明簽字日期、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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