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學習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近日,勞動人事處組織公司中層干部、法律顧問室、人力資源處等單位有關人員在第四會議室認真學習了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這次培訓邀請了濟南市歷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周建國主任主講,周主任就勞動合同法的訂立、勞動合同條款、履行和變更條件、以及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等內容向大家作了詳細講解。會上,人力資源處處長胡延安要求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勞動合同法,為方便職工掌握,公司將為每位職工配備一冊《勞動合同法》,利用工作之余學習。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7年6月29日通過,將于2008年1月1日起執行。目前,《勞動合同法》已成為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保護勞動者色彩最為鮮明的勞動立法,也成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法律保障。人力資源處將把《勞動合同法》的培訓工作作為重點,為明年各項工作的開展做好準備。